重慶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
2025-10-13 13:11:33
重慶日報訊(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李周芳)近日,重慶市教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校服選購原則、收費管理等提出要求,明確校服堅持自愿購買,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校服選購每3年一個時段,畢業年級不組織選購。《指導意見》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在校服選購原則上,堅持自愿購買。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及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購校服,做出決策前,要與學生家長充分溝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長同意方可選購或更換校服。選擇統一著裝的學校要認真落實“學生自愿購買校服”的原則,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
提倡校服選購簡約適度。校服選購應根據“實用、耐用、經濟、舒適”的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不得以禮服、年級服等名目增加校服數量,堅決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現象。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頻繁更換。校服款式調整時,不得禁穿老款校服。不得組織畢業年級選購校服。
規范校服選購行為。學校在選購校服過程中,嚴禁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正常交易,嚴禁設置任何地域性、歧視性或其他不合理的準入條件,保障所有潛在的校服供應商都能公平參與競爭。
規范校服選購程序。各區縣、學校可參照《中小學生校服選購范例》組織實施,全程公開選購過程,選購程序做到公開透明、可追溯。校服選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選購。
在收費方面,除家長自主購買外,若實行學校代購模式,參照代收費管理相關規定執行,代收的校服費由學校全部轉交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學校不得從中獲取任何經濟利益,不得截留、挪用、擠占代收費資金。各校應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校服費用。
加大校服質量監督檢查力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校服納入年度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每年開學季前后對生產流通領域校服產品進行監督抽查,抽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眾公布。